首页> 中文期刊> 《西藏发展论坛》 >试论西藏自治区生态旅游资源立法保护问题

试论西藏自治区生态旅游资源立法保护问题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为有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西藏自治区以前所未有的热情致力于筑牢“世界第三极”这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旅游业也日益朝着绿色生态的方向发展.然而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我们看到,一方面旅游业为西藏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使当地居民、农牧民吃上了“旅游饭”;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旅游业的发展,时有发生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不规范、保护力度不足以及部分游客不端行为等,对生态旅游资源造成一定的破坏、污染.西藏的生态旅游资源具有脆弱性和不可逆转性的特点,换言之,如果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或造到破坏,其结果是不可逆转的.有必要加强对西藏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从各国在该方面的经验来看,立法手段是必行的路径,也是最能从根本上和本质上解决生态旅游资源保护问题的方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