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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宏观调控主体探析

         

摘要

作为一国政府的金融管理当局──中央银行理应成为金融宏观调控的主体,但是否可以说建立了中央银行,央行的调控主体的权威就得到确立,调控职能就能充分发挥?我国的现实证明:并非如此。央行作为货币金融管理当局,其调控的主体地位毋庸置疑,这主要表现在它代表政府制定金融法规,并监督执行,成为金融领域的执法者;利用准备金利率、汇率、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货币供给与需求,稳定货币流通,成为金融的管理者。与此同时,我国政府要求各专业银行也要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专业银行也承认自己是调控主体,并且,专业银行的管理行也确有调控的手段,如:要求经营行上存一定的备付金,这实质是对经营行存款的分成,具有二级准备的性质;向经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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