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脸上打草稿

         

摘要

有朝士陆东,通判苏州而权州事①,因断流罪②,命黥③其面曰:"特刺配其州牢城."黥毕,幕中相与白曰:"凡言特者,罪不至是,而出于朝廷一时之旨.今此人应配矣,又特者,非有司所得行."东大恐,即改"特刺"字为"准条"字,再黥之,颇为人所笑.后有荐东之才于两府者,石参政闻之,曰:"吾知其人矣,非权苏州日于人面上起草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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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学生天地(C版)》 |2018年第3期|39-39|共1页
  • 作者

    魏泰;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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