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教育:时政新闻》 >学校合法权益谁来保护——襄樊市中院判决枣阳实验中学赔偿一案的反思

学校合法权益谁来保护——襄樊市中院判决枣阳实验中学赔偿一案的反思

         

摘要

2000年9月11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卢和勤、王华平胜诉。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卢和勤、王华平与枣阳实验中学纠纷一事,似乎至此一锤定音。但枣阳市民疑窦丛生:学校咋了?枣阳教育界和法律界人士不禁在头脑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法院咋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