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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破产程序因时而需——试论小额破产简易程序在我国的设立

         

摘要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破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进步,但其规定的破产制度程序复杂、费用高、耗时长,并非一般中小企业所能承受。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审理小额破产案件时都会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适用简易破产程序。针对国情,我国应该设置一种手续简便、费用节约的简易破产程序以满足中小型企业破产低成本、耗时短的需求。本文旨在浅析我国设置简易破产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一些建议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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