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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制度移植的背景因素和内在和谐问题

     

摘要

<正> 中国民法学属于继受类型,制定中国民法典,相当的制度及规则需要参考、借鉴境外的立法例及其理论。由于被继受的每项制度及规则都属于其整个民法的构成部分,均有其所处的背景,每一有机体的自为自得,均有赖于其整体与部分间的均衡之维持,有赖于每一部分的各有其分,各尽其责,因而,只要它们是理性的产物而非立法者的恣意妄为,它们的存在构成了民法的内部和谐性,我们在借鉴时就必须注意到它们所处的背景,它们所受制

著录项

  • 来源
    《法学家》|2003年第4期|23-27|共5页
  • 作者

    崔建远;

  •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法;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3 0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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