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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标前退出投标不必承担代理机构损失

         

摘要

案例回顾:某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一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三家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交纳不超过项目概算2%的投标保证金4万元。三家企业均按规定予以交纳。但在临开标前,三家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企业中,A企业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决定不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了。由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的开标工作自然无法顺利进行。

著录项

  • 来源
    《招标与投标》 |2014年第4期|22-23|共2页
  • 作者

    金彩霞;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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