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招标与投标》 >实行三个公开杜绝虚假招标--关于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思考

实行三个公开杜绝虚假招标--关于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思考

             

摘要

“公开、公平、公正”是我国招标投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然而,“认认真真走过场,地地道道假招标”,已然是我国一些地区工程建设乃至其他招标投标领域里不争的事实,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面积的“书记定标”“市长定标”“厅长定标”“局长定标”等极不正常的现象,由此引发了不少的贪腐窝案、大案、要案,严重地破坏了国家正常的招标秩序,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如何有效地遏制这种事态的发生和蔓延,众多学者专家纷纷出谋划策,提出了不少很有见地的建议。对此,笔者也进行了相关的思考,以为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之内,唯有实行三个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方能有效地解决问题,真正地实现工程建设乃至其他领域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著录项

  • 来源
    《招标与投标》 |2015年第12期|52-53|共2页
  • 作者

    王伟;

  • 作者单位

    湖北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