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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死亡教育应坚持的四大原则

         

摘要

死亡教育是一种“向死而生”的教育,有利于澄清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现有研究不仅表明死亡教育的实施可延伸到幼儿阶段,同时还为幼儿的死亡教育提供了一些具体可操作的方法,但未能从形而上的层面对死亡教育的开展作出质的规定性,不利于教师把握具体教育行为的界限,对幼儿的心理发展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因此,幼儿园死亡教育应坚持四大原则:坚持因“材”施教,根据认知水平分年龄阶段进行;教无定“法”,推进实施方式的多元化与人本化;进退有“度”,防止死亡教育的“过”或“不及”;家园“合”作,采用适宜沟通方式取得家长支持。这不仅能缓解“教育伦理”自身的担忧,还能取得家长的支持,有助于死亡教育实施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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