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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智断遗产案

         

摘要

1746年,郑板桥上任山东潍县知县。这天,他正端坐公堂批阅公文,有人击鼓鸣冤。郑板桥吩咐衙役将击鼓之人带上堂来。击鼓之人是一个哑巴,跪在地上呈上状子。郑板桥细看之下,明白了案情。哑巴原来会说话,5岁时生了一场病才失声不能说话,但耳朵却好使。哑巴有一个同胞哥哥,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一大笔财产,其哥哥想独吞家财,便狠心地将哑巴赶出了家门。前任县令因哑巴的哥哥拒不承认哑巴是他的胞弟,又苦于没有证据,对哑巴的告状不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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