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摘要

明初、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在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废除原中书省(承袭元朝的最高国务机构)和丞相,分相权于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又设置了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作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并创设了卫所制度,在军事上加强和巩固皇权,尤其是在维护统治和镇压人民方面,设置了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等机构,专门负责司法审判等事。在这些机构以外,明代又设置了厂卫(锦衣卫和东西厂的简称)镇压人民和官吏的特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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