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建设投资继续免征两种地方税问题

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建设投资继续免征两种地方税问题

             

摘要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定:为了缓解监狱、劳教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支持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继续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优惠政策。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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