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

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

         

摘要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通知:为了支持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继续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优惠政策。现将具体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