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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药店也要缴纳所得税

         

摘要

@@ 老税:您好!rn对不起,打扰了,我是您忠实的读者,最近有点事,恳请您的帮助.rn我在我们镇上办了一家私人药店(证件齐全),按规定,每月向国税所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当地地税所还要求我们每月每人缴30元的个人所得税(据他们讲,凡开办诊所的每人每月缴30元所得税).我想,药店既然和普通的百货商店一样缴增值税,为什么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店,要向地税部门缴个人所得税?这究竟是上面政策的错误呢,还是地方税收部门的执行错误?

著录项

  • 来源
    《税收与社会》 |2001年第3期|47|共1页
  • 作者

    老税;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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