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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政策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摘要

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后,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由原来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7%(广告费2%+业务宣传费5%)提高到了15%,而且销售(营业)收入额也扩大到了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并且超过部分均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结转扣除.这对一般企业来说,与过去的扣除比例相比提高了许多,但对原来执行8%以上扣除标准的企业却并没有享受多少优惠,象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前扣除标准反而还没有原来高了.哪些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政策发生了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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