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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个人贷款供公司使用的涉税处理

         

摘要

问:本公司为房地产公司,由于一直没有取得“四证”,无法从金融机构直接取得贷款.公司股东(个人)通过其他途径由银行取得贷款,并将款项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转借给我公司周转使用.银行利息全部由我公司承担,但银行利息结算单的单位名称为股东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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