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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相当于售价的租金能否税前扣除

         

摘要

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以下简称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计征所得税时也不确认销售收入,即也不征税企业所得税.请问,承租方支付相当于资产售价的租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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