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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晨曦初露──《公路法》修正随想

         

摘要

在1998年10月底召开的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引起了委员们的广泛关注,以及全社会的瞩目,人们不禁要问,新的《公路法》是1997年7月才通过实施的,为何仅隔了15个月的时间又拿来提请审议修正呢?以开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为突破口,冲破旧的收费体制,理顺税费关系,和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规范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的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保持政策和法律的统一性,是这发《公路法》修正的实质所在。它标志着“费改税”已由舆论宣传、理论探讨向实际运作跨越。如果说,1998年初朱基总理在‘两会”后中外记者招待会直言“目前存在的一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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