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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后期州府官吏的财政实践——以《卢士琼墓志》为中心

         

摘要

唐代财政史、经济史研究,内容上中央多于地方,制度条文多于运作实践。究其原因,是材料限制所致。笔者认为,不仅要解释财政制度条文的意涵,还要重视唐代官吏处理与应对财政问题的过程,即官吏的“财政实践”。《卢士琼墓志》详述了卢士琼在贞元至元和年间,在京兆、河南府及诸州任职的五件事,皆与财政问题密切相关。该墓志目前尚无专文考释,前贤在研究财政时或有引用,但未作详论[1]。本文在考释卢士琼家族世系与仕宦履历的基础上,以财政经费的开源与节流两个维度,分析唐后期州府官吏处理财政相关事宜的过程,以此研究财政制度、政策在地方的施行情况,以及官员处理财政问题的执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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