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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中的“先令”制度考述

         

摘要

在本文中,笔者就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先令"制度进行研究。并且笔者还将与其它历史文献中出现的"先令"制度进行参考对比。由此将使西汉初年关于"先令"制度的法律规定展现于世。对于"先令"制度的规定,从现已存在的材料来看,西汉初年的民事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备了。但这一法律体系只适用于普通百姓,统治阶级自有其固有的一套继承体系,并不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尤其以至今还存疑的武帝遗诏简为典型。概而言之,在西汉初期,我国的成文法与习惯法是共存的。而习惯法往往被称为"祖宗家法"、"社会公论"、"民族传统习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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