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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摘要

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定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律师法典的颁布与施行,标志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基本形成,历经崎岖坎坷的中国律师制度终于迈出了稳健发展的步伐。律师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旨意《律师法》第一条就开章明义地作了规定:"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其含义有两层:第一层含义是"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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