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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哪来回哪去

         

摘要

2012年11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推进“洋垃圾”零进口,有利于斩断已形成的污染链条,对普及绿色生态产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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