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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处理劳动纠纷时的适用

     

摘要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多数在商品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司”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笔者认为,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劳动争议。“公司法”和“劳动法”具有权力与义务之间的这种交叉关系,两者可以相互联系。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个性拒绝制度作为企业人格制度是互补和完善的,具有自己的独立性。需要明确的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是一种例外制度,不能随意滥用,以免产生对公司的有限责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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