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下 >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难点与解决途径—以乡村社会矛盾与诉讼观念为视角

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难点与解决途径—以乡村社会矛盾与诉讼观念为视角

     

摘要

在全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乡村社会矛盾在矛盾主体与矛盾类型上均发生复杂性演变,主要以道德为调整手段的“乡规民约”等乡村社会规则对乡村社会的规范功能愈显弱化。为快速有效的解决矛盾,乡民有选择性的把纠纷提交到人民法庭,欲以法律途径解决。但乡民传统思想中包含的“羞耻”诉讼、“面子”诉讼、“关系”诉讼等“边缘化”的诉讼观念,对其合法权益的正常诉求及保护带来不利影响,对人民法庭在法律规则下立案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一定的阻碍。人民法庭应当创建多元化的乡民权利救济途径,实现乡民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并使乡村社会秩序迅速恢复到和谐稳定状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