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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要约条件下合同成立探析

     

摘要

交叉要约是指订约当事人采取非对话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发出两个独立且内容相同的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的法律效力可概括如下:以鼓励交易为目的,原则上可以成立合同;在缔约双方均没有承诺的情况下应尊重各自对其要约的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在任意一方承诺或为履行之前做出。交叉要约的立法完善,可秉持如下原则:交叉要约条件下,合同成立应采灵活方式,只要当事人双方有成立合同的意愿,就可在法律上视为合同成立,但要受双方行使撤销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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