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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小额诉讼案件程序保障制度

         

摘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自2012年新民诉法发布后,小额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小额诉讼程序确立后,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导致小额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2015年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开始施行,专门章节规定小额诉讼的若干争议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对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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