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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法律保护问题的思考

         

摘要

公证遗嘱的出现是随着公证机构和公证制度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相关法律条文一般是由民法典或者遗嘱继承法来进行规定,但是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公证遗嘱的相关法律条文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进行规定的。而这部法律已经颁布了30年,在实施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思想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私有财产也在不断增加,现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经非常明显的落后于实际生活需要,亟待修改。在我国现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是最具优先效力的遗嘱方式,因此,公证遗嘱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为了维护公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更应该对公证事项进行更为详细的审查,切实维护公证市场的秩序。本文就从公证遗嘱需满足的法律条件、公证机构的审查责任以及公证遗嘱在立法时亟待解决的问题等方面来探讨公证遗嘱的法律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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