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南法学》 >试论疫情防治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法律边界

试论疫情防治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法律边界

         

摘要

疫情防治需要最大限度发挥公权力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疫情防治、管制隔离、舆论规制、征用等公权力行使与人身自由、隐私权益、言论自由、财产权益等私权利保护会出现不可避免的交集部分,区分二者的法律边界愈加显得重要。疫情防控已不是政府的单方防治,而是需要通过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来实现综合治理。因此,在疫情防治过程中,应当倡导理念多元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沟通与预防体系,实现科学防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