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摘要

2015年10月份,周先生与曾女士签订了一套二手房的买卖协议,曾女士告知该房产已经由詹女士承租,租期至2017年4月30日,周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与曾女士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周先生在与詹女士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詹女士提出其与前业主曾女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是到2017年4月30日,其有权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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