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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菲律宾的土地典押——土改法规造成的后果

         

摘要

一、序言土地典押,或者说用益权的典押,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土地/信贷交易。在此交易中,典出人为在某个特定时期获得一笔贷款,把其耕作权暂时地转让给承典人并一致同意以还本不付息的方式收回耕作权。虽然这样一种契约在亚洲其它国家并不罕见,但近年来在菲律宾稻作区却特别盛行。菲律宾之所以独有这种现象,是因为通过典押转让的未必是土改受益者(即定额租地农和分期偿付地价的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而更为重要的是该受益者的土地耕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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