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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继承或馈赠不必公证

         

摘要

3月22日,提交给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草案)》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动。“子女继承父母.亲戚的房产,或是接受了他人遗赠的房产,必须去公证”这一条规定因与公证法相冲突等原因,已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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