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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以租代售”的法律性质初探——兼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以租代售”多指城市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规避税款的征收而普遍采取的形式上租赁.实质上买卖的避税方式。如今.“以租代售”的应用正逐渐从城市房屋扩展到农村房屋,媒体上关于“8万元租赁农房800年超长租房协议涉嫌违规”1的案例恰好反映了这一变化.但上述类似案例的交易对象为农村宅基地上的单幢房屋且交易双方为自然人主体,而各地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以租代售”的交易对象则为与城市社区具有相同外观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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