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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摘要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自面世以来即引起了国内外学界持久的关注与讨论,有人肯定其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贡献和地位,也有人认为其误解了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与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根本对立.对同一个研究对象出现两种极端不同的态度,一方面表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极端重要的,其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要真正地理解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能以知性的思维方式去把握,即要在具体的文本和思想语境中去获得具体的认知.问题的关键在于回到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本身,重新辨清恩格斯与马克思、黑格尔的关系,重新理清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理论进路,通过批判地吸收借鉴两种不同态度的经验与不足,辩证看待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合理性及其限度,客观地看待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学术意义和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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