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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家“以文为戏”摭论

         

摘要

“以文为戏”是不少明清小说家的共同旨趣.他们或者添油加醋,戏说历史;或者谈鬼说怪,谐谑逗趣;或戏谑反讽,娱情醒世.由于作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意淡化了小说的实用目的,撇开了利益得失的考量,或自娱,或娱众,因而“以文为戏”变成了一种自觉的创作追求.“以文为戏”既受明清文人的生存状况、文化心态、小说观念、受众需求以及时代审美趣尚的影响,同时也受不同类型小说文体的制约.“以文为戏”需要注意游戏的分寸感、真实感,并与发愤著书、寓教于乐相结合,这样才能赋予“以文为戏”以一定的思想意义与情感内涵,有效地提高小说的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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