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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法学视野下经济法学培养模式之重构

         

摘要

cqvip:领域法学和问题观念相辅相成,尤其是在经济法学科中最为显著。在经济法学中问题的主要性质和领域法学中问题的引导性特点相吻合。所以,以相应的培养观念为核心,夯实专业理论知识,突显其主要特点,从而保证经济的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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