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资产追回机制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资产追回机制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摘要

资产外逃作为腐败犯罪重要的伴生现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蔓延开来,对资产流出国和流入国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了资产追回机制,从事前预防和监测资产转移、事后追回和资产返还的角度提出了全面的解决方案。但是鉴于公约是妥协的产物,这一机制在实践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障碍。作为腐败资产的重要流出国,我国应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促进腐败资产的有效追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