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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淘汰“末位淘汰制”

             

摘要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而不能搞"末位淘汰"。劳动保障部官员明确否定"末位淘汰制",无疑值得称赞。近年来,一些企业在管理中滥用"末位淘汰",不讲岗位区别,不顾员工个性差异,无视科学管理原则,动辄排序评比,只要是"末位",就一刀切地淘汰,从而导致一些劳动者即使能合格完成任务甚至相当敬业爱岗,也惨遭淘汰,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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