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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行政强制对城管执法的规制作用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是行政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立法的“三部曲”.该法历经五次审议,于2011年6月30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作了规范,创设了许多新制度,作出了许多新规定,对城管执法将带来重要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机关)掌握行政强制权并能够根据行政实务需要依法作出行政强制行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法制功能意义[1].本文对《行政强制法》施行对城管执法带来的影响作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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