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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郊区农村村宅与城镇住宅同房同权研究

         

摘要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条件下,赋予农村居民更多的财产权,研究农村村宅与城镇住宅同房同权是十分重要的。一、农村村宅与城镇住宅权能差异农村村宅是指持有合法宅基地证或经合法审批,由农村村民继承祖业或自行出资建设的居住房屋,主要包括自然村落中的村宅和农民集中居住区中未发房产证的农村居民住宅。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农村经济》 |2015年第6期|8-11|共4页
  • 作者

    朱建江;

  • 作者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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