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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PK“公证处的公证”

         

摘要

本案洪某与朱某两兄弟为继承产权房屋之争,无非是系争房屋权益究竟该归谁?但其中又引出了一个较有法律含量的核心问题,如何对待遗嘱效力的“律师见证”与“公证处的公证”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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