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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及必备条款——从入职登记表等书面材料的法律效力进行讨论

         

摘要

除标准的书面劳动合同外,以入职登记表为代表的其它书面材料能否视为劳动合同的认定在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判决不一,存在广泛争议.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认为以入职登记表为代表的除标准书面合同之外的其它书面材料能否视为劳动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因局限于材料的书面形式如何,而应着眼于书面材料记载的内容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对入职登记表等书面材料的法律效力的讨论实质上是探讨劳动合同条款的必备性及其对书面材料法律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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