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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人社函[2016]43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将“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考务费”更名为“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费”,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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