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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鲁政字201613号

         

摘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的请示》(青政呈[2013]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对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将保护区周边的后涧西山和松顶子山一带、白沙河上游河流湿地及两侧山谷调入保护区,面积1646公顷;将店子镇琥珀杨家村、茶山集体林场场部周边及少部分保护区边沿的一些人类活动频繁的山沟坡脚地带调出保护区,面积1508公顷。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978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685公顷、缓冲区面积2850公顷、实验区面积324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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