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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原枣庄市公安局局长被判刑

         

摘要

6月19日和6月26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枣庄市公安局原政治部主任刘自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和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忠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三罪并罚判处刘自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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