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人大工作》 >临邑县人大常委会选准监督重点 发挥监督职能

临邑县人大常委会选准监督重点 发挥监督职能

         

摘要

实践证明,监督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是人大监督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的主要原因之一。从客观方面讲,人大的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监督。在选择监督重点上,临邑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任务,选准目标,确保监督实效,从而进一步优化了临邑的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