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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廷长代位权诉论能否成立

         

摘要

@@ 一、由真实案例引出的问题rn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供货,货到付款.甲公司履约后,乙公司只付部分货款,余款以种种理由拒付.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审判》 |2009年第6期|91-92|共2页
  • 作者

    燕华然; 宋秋香;

  • 作者单位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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