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不应适用合同法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不应适用合同法

         

摘要

要点根据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的规定,而适用《合同法》用《解除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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