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教育:中学刊》 >关注高校学费上涨

关注高校学费上涨

         

摘要

2007年教育部曾规定,“十一五”期间,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除特别规定外,一律稳定在2006年秋季水平,其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然而去年以来,新一轮的高校学费涨价开始出现,福建,山东,湖北,贵州,天津,广西等6个省区市上调了高校学费,宁夏也有望成为第七个上调的地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