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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开制度建立

         

摘要

本刊讯(记者冯丽)《陕西省教育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日前印发,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黑名单”,依法公开曝光相关信息,并采取惩戒措施. 陕西规定,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教育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范围包括:有履行能力而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其他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及行政处罚决定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9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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