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小作家选刊:教学交流(上旬)》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中存在的弊端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中存在的弊端

         

摘要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最终要落到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执法上,因此,其行政机构的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效率的高低和立法目的能否实现。目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近期的大部制改革,使我国行政执法体制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行政执法经验不足,使得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过于分散,并由此导致以下几种弊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